静乐县加强教师编制管理有新规
静乐县重视教师编制管理,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该县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全县教师队伍建设的决定》,明确强调:一是每年年末要核定一次教师编制,实行以县统筹、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学校根据“按需设岗、择优聘任”的原则,严格按核定的编制及设岗要求,设定教师岗位、聘任教师,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保证一线教师数量。学校中层教学管理人员必须代课。鼓励校级领导兼课,真正成为专业型领导,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规范教师队伍岗位管理。全面规范教师编制管理,禁止其他单位和部门占用教师编制,原则上不准教师改行或外借。在编制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允许雇用代教,特殊情况需临时顶岗的,通过学校内部调剂解决。三是积极引导教师由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逐步达到区校之间教师的均衡配置。四是落实新聘教师定期服务农村制度,新补充的教师必须先到农村任教,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落实农村教师优惠政策,鼓励教师长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学校。这些规定都得到认真的贯彻落实。此外,该县已为今年服务期满的首批特岗教师办理了入编手续。(贾喜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