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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的通知

2013年03月20日 00:34:52 来源:山西省静乐县教育局 访问量:950
关于忻州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全省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申报范围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在本市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须具有忻州市各县(市、区)户籍、或在本市工作、或驻地院校应届的毕业生。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
(一)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
(二)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属于以下情况的申请人: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
2.前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后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但缺少教育实践环节的,申请认定其后取学历相对应的教师资格的;
3.前学历师范教育类专业,后取学历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
4.非全日制后取本科、大专毕业学历的;
5.虽有师范教育类毕业学历,但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发生变化,学科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小学教育、幼儿教育专科或本科毕业,申请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外的其他教师资格的。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要求
1.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人员必须携带:非师范教育类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师范教育类人员需提供在学期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原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出具学校学籍证明原件)、身份证(无身份证必须提供带照片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本市户口本原件(在本市工作但户口不在需提供工作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方可报名参加测试。
2.同一申请人不能在一年内同时或先后申请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证书(一年只能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融通,不须重复申请。
3.测试人员需二寸免冠照片一张(测试卡上贴)。
4. 2008年以前(包括2008年)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今年已经超过5年有效期,不能使用。
5. 2013年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成绩将于3月18日公布,考试通过人员,请到各县(市、区)教育局报名。
6.报名时间:2013年3月19日至2013年3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2013年3月25日各县(市、区)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发至邮箱guoyikang****@sina.com,过期不候。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缴费: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收费按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价费字[2011]83号)规定执行。收费标准为每人200元。2013年3月25日各县将测试费用交忻州市教育局计财科。
 
 
忻州市教育局
2013年3月14日
编辑:周小宏
评论区
闫秀文(2013-3-21 2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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