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中小学开展
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各联合学区,双路中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树立一批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典范,激发广大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班级管理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全面推进我县中小学素质教育,经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模范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县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中小学在编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师德修养
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
②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在师生中声望高。
③认真学习《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更新教育教学理念,积极探索新时期班主任工作的新特点,新方法,以先进的教育理念引领工作。
2.业务素质
①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严谨治学、勇于创新;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
②具有较强的教育引导和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按照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开展班级管理工作;能够运用各种方式沟通师生情感,协调任课教师和学生之间的关系;能够准确把握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动态,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
③努力学习并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理论指导班级工作,善于总结班主任的工作经验,并不断对教育的新情况进行研究,积极通过教育科研提高工作效率。
3.班级建设
①所带班级有积极上进、团结互助、文明和谐、健康活泼的良好班风和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优良学风,在校内班级综合考评中名列前茅。
②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具有班级建设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教室布置整洁,富有特色。
③无安全事故,无乱收费,无乱补课、无乱推销教辅读物等现象。
④养成教育成效显著,全班学生行为习惯良好。
三、评选办法
1.各校(区)依据评选条件,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综合评比,择优进行校级班主任评选,在此基础上确定申报县级模范班主任推荐人选。
2.县级模范班主任推荐名额,小学在校生200人以上的区校各报1人,初中每校报1人,一中报2人,致远高中报1人。
3.拟上报模范班主任名单要在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无异议后填写模范班主任推荐表,并附典型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内),于
4.根据学校(区)推荐人选由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评议审核,确定表彰名单,下发文件并颁发奖状。
四、相关要求
1.各学校(区)要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评审工作要有教师代表参加,负责审核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优中选优,真正把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2.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评审,严格执行“四个公开”制度,即名额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民主评选制度,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经过民主评选程序,并充分听取师生意见,上报推荐人选,必须经集体讨论确定。
3.各校要把评选活动与“文明学校”“文明班级”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要把此项活动作为推进学校德育常规管理、实施养成教育的一个重要抓手,全面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德育工作。
4.充分发挥榜样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各学校要加大对模范班主任的宣传力度,运用各种方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模范班主任的典型事迹,积极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扩大评选表彰工作的影响。
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