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暨整肃专项行动
通 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各政法机关党组(党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从严整肃队伍,改进纪律作风,提升能力素质,强化履职尽责,我县决定开展政法系统纪律作风整顿暨整肃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肃目的
围绕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市委整改工作要求,以及省委骆惠宁书记8月3日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李俊明书记关于政法队伍建设有关指示精神。努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更好肩负新时代新使命,实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建设富裕文明、美丽和谐新静乐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整肃范围
全县政法机关及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交警队、消防队全体干警和各单位行使公权力的临时工作人员)。
三、整肃时间与方法
1、时间: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方法:单位自查、学习动员、查摆整改、建章立制、群众举报、专案查处及其他方法。
四、整肃内容
这次集中整肃专项活动,紧密联系政法队伍实际,深度聚焦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到“八查八整”:
一查思想涣散问题。重点整肃理想信念不坚定,“四个意识”不强,缺乏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旗帜不鲜明,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不能跟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面对歪风邪气,不敢亮剑、不愿斗争、听之任之等行为表现。
二查纪律松弛问题。重点整肃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工作自由散漫、脱岗漏岗、警容警风不整,有事不请假、外出不报告,交不该交往的人、去不该去的地方、做不能做的事,以及执法办案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充当中间人等行为表现。
三查作风不良问题。重点整肃特权思想、衙门习气严重,宗旨观念淡薄,漠视群众需求,侵害群众利益,蛮横霸道、耀武扬威、冷硬横推,工作效率低、服务质量差,重人情轻原则、重关系轻法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以及粗暴野蛮执法等行为表现。
四查担当不够问题。重点整肃工作得过且过、精神萎靡、不思进取,对新知识不学习、不掌握,对新情况不分析、不研究,对新问题不思考、不解决,办事凭经验、工作靠感觉,执法能力低下、工作漏洞百出,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缺乏敢啃硬骨头、敢于挺身而上精神,见困难就退、见问题就推、见矛盾就躲,该决策不决策、该推进不推进、该落实不落实,导致工作明显滞后的行为表现。
五查执法不严问题。重点整肃执法司法随意,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侦、有证不取、该捕不捕、该诉不诉、超期羁押、久拖不结,以及违规越权办案、以罚代刑、随意变更或滥用强制措施,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等环节违规降低标准条件等行为表现。
六查司法不廉问题。重点整肃利用职务便利,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吃拿卡要、入股分红、索贿受贿、权钱交易、贪赃枉法,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在执法办案中违法偏袒一方当事人,甚至参与犯罪、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纵容、包庇犯罪等行为表现。
七查扫黑不力问题。重点整肃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发动群众不深入、摸排线索不主动、案件侦办不及时、工作机制不完善、督导检查不积极、职责履行不全面等不愿打、不敢打、不真打、不深打的行为表现。
八查监管缺失问题。重点整肃少数政法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管党治党不严,民主集中制履行不到位,班子缺乏团结协作,各自为政、各行其是、一盘散沙,一些政法领导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队伍教育、管理、监督流于形式,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发力不够精准,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甚至对发现问题遮遮掩掩,对问题干部隐藏庇护等行为表现。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纪律作风专项整顿取得实效,专门成立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申宏民同志担任组长的整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法委。
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设立:
举报电话:****(接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举报邮箱:jlzfwzfk@****
举报信箱:设在县政府、县政法委门前。
中共静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