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农村独生子女加分政策的通知
静乐一中、致远高中,各初中学校:
在高中阶段学校入学考试中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优惠政策,是促进农村计生工作、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的有效举措,为此省考试中心专门就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做出规定。为切实落实好省考试中心有关农村独生子女的加分政策,履行好教育科技部门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职责,现就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条件和申报程序通知如下,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一、加分条件
农村独生子女中考加分,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考生必须是本县农业户口;
2.考生为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
3.考生父母均为农业户口;
4.考生报考本县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
二、加分申报程序
1.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农村独生子女加分申请,申领相关审批登记表格;
2.考生向所在学校提供本人及父母双方的有效户口复制件、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按审批登记表格请相关部门加注意见并签盖公章;
4.学校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上报县招办;
5.县招办对农村独生子女考生申请加分材料进行审核;6.县招办审核后对拟加分的考生名单予以公示;
7.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招办中考加分名单。
特此通知
静乐县教育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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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李永成副县长。 抄送:县卫计局,县公安局,本局领导,局内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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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乐县教育科技局办公室 2015年6月15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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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