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创新 狠抓落实
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在2011年全县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胡 献 青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同志们:
刚才,李局长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对2011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会儿宋县长的重要讲话,也要对反腐倡廉建设作重要指示,我们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回顾总结2010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1年的主要任务。
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10年,是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一年,也是教育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的一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教育,作出了一系列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推动我县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新成效。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一手抓教育改革发展,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大局,紧扣教育发展主题,突出保障服务主线,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廉政教育常抓不懈,“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落实
一年来,我们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业务工作放在同等重要位置,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校长绩效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得到落实。同时,狠抓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工作,坚持常抓不懈。一是组织全局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召开班子成员贯彻《廉政准则》民主生活会;二是县直各学校加强《廉政准则》的学习宣传,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全系统副科以上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县纪委组织的廉政法规知识讲座和廉政知识法规考试。
通过抓廉政教育和“一岗双责”要求的落实,为推进全系统反腐倡廉工作,营造了氛围,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障。
(二) 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服务保障职能稳步提升
一是校安工程严格招投标程序,会同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活动;二是会同县纠风办对全县中小学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教育“三乱”问题进行了抽查检查,向社会发放调查问卷600余份,纠正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认真开展教辅资料专项治理,实行教辅资料申报审批制度;四是积极开展教育系统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行校长向教育局保证承诺,教师向校长保证承诺的“双保证承诺”制度;五是认真稳妥查处了上级批转和群众举报反映的信访问题,促进了全县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 作风建设扎实开展,行业风气继续好转
一是继续推行“一线”工作法,继续坚持领导干部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督促指导工作的务实作风,采取了校长观摩汇报办法,增强了工作的实效性,推进领导干部务实作风的进一步形成;二是认真落实县纪委有关整顿机关干部纪律作风文件精神,对学校领导、教师在岗、守岗情况进行明查暗访,进一步巩固“三整顿”成果;三是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听证对话会,实行行风建设考核制度,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行业风气继续好转。
回顾总结2010年的工作,我们更加认识到,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自觉融入教育业务工作,把廉政工作体现在工作决策、措施制定和政策的落实中;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必须始终坚持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特点,勇于创新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必须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方针,既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又积极探索建立治本的长效工作机制;必须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反腐倡廉的责任体系。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一些领导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不能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比较缺乏,制度的执行力有待提高;在惩治方面仍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力度需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比较乏力;一些学校教育“三乱”问题依旧时有发生;一些领导干部作风漂浮,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仍然存在。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努力为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2011年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
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奠定基础至关重要的一年。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上级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原则,以推进符合教育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改革创新,狠抓落实,整体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
(一)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有效的监督是保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有力措施。教育系统各级党的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畅通。
1、 紧紧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加强对重大教育改革举措和重要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行政业务主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能、政策指导和行业监管,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健全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政令畅通,确保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2、 加强对《廉政准则》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配套措施,加强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3、 加强对《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是去年教育部出台的治理教育乱收费的两个文件,省里已经制订了具体办法。今年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我们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
(二)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专项治理是防治腐败、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手段,以坚持惩处和规范结合,坚持以重点带全面,不断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
1、 坚决治理骗取教育经费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教育部今年确定专项治理的一个重点。教育部把中职教育改革和免学费工作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专项治理力度,保证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 继续治理中小学校教育乱收费。要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问题的治理力度,严禁任何学校和任何教师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严禁教师指定书店让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在职教师办班补课、有偿补课。坚决处理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要研究制定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 严肃查处“一补”资金违规发放行为。今年,要扎实开展对“一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治理,坚决纠正处理存在的问题。
(三) 大力推进作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
1、 大力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是贯彻落实党的政策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领导班子的作风影响着本单位全体干部的整个风气。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强领导作风建设,要从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全面加强,通过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强化班子成员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增强民主意识,不断完善决策机制,严格按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水平。要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铺张浪费等作风。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好勤政廉政的表率。
2、 继续推进行业作风建设。今年,要把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推进,要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将行风建设工作与教育改革发展有机结合,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相互协调、同步推进。要扩大民主评议范围,完善评议制度,加大考核力度,实行“一票否决”,着力解决教育行业中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3、 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探索师德师风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着力解决教师师德缺乏、为教不廉等问题。
4、 积极开展“查百岗问效能”活动和基层站所“治庸”、“治懒”、“治散”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干部职工在职不在岗、在岗不出力、守岗不敬业,办事拖拉、效能低下、敷衍塞责、得过且过等问题。
(四) 着力构建反腐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要不断完善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措施,扎实推进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1、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加强廉政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意见》,以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积极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弘扬校园的清风正气。
2、 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党内监督。全面落实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
3、 建立健全查处腐败的惩戒机制,发挥惩处的治本功能。要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强劲势头,严肃查处腐败分子,坚决惩治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案件,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案件;要坚决查办虚报冒领、骗取国家教育资金的案件,弄虚作假、截留、挪用、贪污“一补”案件。不断完善办案工作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0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修订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明确规定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协助党组织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同志们,静乐振兴,系于教育。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我县教育事业科学、健康发展,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五新静乐”作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