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完成《教育部、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中确定的到2018年所有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重要任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48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3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晋政发[2010]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定于5月3日至5月29日,派出四个评估组分赴列入2017年目标规划任务的25个县(市、区)进行省级评估,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学生等进行监督。 现予公告。 公告时间从2017年4月21日至6月10日,共51天。在公告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或当面等形式向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我们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反映单位、反映人严格保密。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sxs****@sina.com 办公及通讯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B座2019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附件:关于对25个县(市、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省级评估的公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
| 附件列表: |
| 1、关于对25个县(市、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进行省级评估的公告.doc 附件: 2017年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省级评估县(市、区)名单(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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