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18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2024年小学毕业学生。
二、招生计划
按照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单轨制招生。县城小学招生轨制和人数具体为:总轨制23,按每班45人核定,招生总数1035人。其中新建小学6轨制,270人;爱乐小学4轨制,180人;利民小学4轨制,180人;三中附小2轨制90人;西坡崖小学1轨制,45人;实验学校(小学部)6轨制,270人。
各初中学校轨制和招生人数具体为:总轨制27,初中学校按照每班50人的标准招生,招生总数1330人。其中静乐二中4轨制,200人;静乐三中8轨制,400人;实验学校6轨制,300人;君宇中学4轨制,180人;段家寨中学1轨制,50人;丰润中学1轨制,50人;杜家村中学2轨制,100人;康家会中学1轨制,50人。
三、招生范围
农村小学原则上招收所在地乡镇的适龄儿童入学。全县初中及城区小学的招生范围分别为:
新建小学:东起忠信路和东门路,西至鹅城路;南起东碾河,北至鼓楼街。
爱乐小学:东起鹅城路,西至静汾东路;南起东碾河鹅城镇各村,北至鼓楼街。
利民小学:东起岑山脚,西至静汾东路;南起鼓楼街,北至岑山街。
三中附小:东起新会村,西至忠信路东和东门路;南起东碾河,北至朝阳山脚。
西坡崖小学(扶贫小学):东起静汾西路,西至窑会村;南起西大树,北至西碾河。及全县脱贫户子女。
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一片区:东起静汾西路,西至封神山脚;南起西碾河,北至鹅城镇小沟口;第二片区:东起岑山脚,西至静汾东路;南起岑山街,北至杜家沟村。
实验学校(初中部)第一片区:东起静汾西路,西至封神山脚;南起西大树,北至鹅城镇小沟口;第二片区:东起岑山脚,西至静汾东路;南起岑山街,北至杜家沟村。
静乐二中:东起东门路、忠信路,西至静汾东路;南起东碾河,北至岑山街。
静乐三中:东起鹅城镇新会村,西至东门路、忠信路;南起东碾河鹅城镇各村,北至朝阳山脚。
君宇中学:在全县范围内招生。
段家寨中学:段家寨乡、辛村乡、王村镇。
丰润中学:丰润镇、神峪沟乡。
康家会中学:康家会镇、娑婆乡、赤泥洼乡、娘子神乡。
杜家村中学:杜家村镇、双路镇以及全县脱贫户子女。
四、招生时间
1. 8月15日前,网上报名的公办小学(新建小学、爱乐小学、利民小学、第三中学附属小学、实验学校(小学部)、西坡崖小学)、网上报名的公办初中(实验学校(初中部)、第二中学校、第三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网上报名的民办初中君宇中学将教育体育局审核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 8月15日8:00至8月20日18:00,通过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http://jyj.sxxz.gov.cn/)或者手机扫描下面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小升初学生可以同时报两所初中(一所为君宇中学,一所为我县城区公办初中),在此期间家长可以修改系统中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所选择的学校,8月20日下午18:00之后报名系统关闭,所有信息不得修改(学生家长要及时关注忻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3. 8月21日,教育体育局对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初审。
4. 8月21日,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君宇中学进行摇号,并及时公布结果。
5. 8月22日开始,系统分批次向学校推送适龄生信息。各公办学校对系统推送的适龄生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招生结果。
6. 8月24日招生结束,各学校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7. 8月31日前,各学校完成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8. 9月1日正式开学,小学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开学后30天之内各学校向教育体育局报送招生名单,由基教科建立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因病或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西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延期期限不超过两周,超过延期期限仍不能正常入学的,办理休学手续。
五、入学条件
1.户房齐全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鹅城镇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义务教育小学毕业证》。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科技局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
2.三代同居户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鹅城镇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
房屋: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和社区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社区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3.父母(法定监护人)长期外出、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适龄学生
户口:具有鹅城镇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地址。
房屋:学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和社区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原件、父母外出工作或就业证明和社区出具的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山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县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县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政策性照顾对象在系统专设窗口中填报个人信息,需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户口和房产信息,由相关单位出具相关公函或证明,到教育体育局备案,由教育体育局开设绿色通道,统筹分配到实行划片入学的公办学校就读。
5.学校有空余学位,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两类学生入学
(1)户口:具有静乐县鹅城镇以外乡镇户籍。
房屋: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2)户口:具有鹅城镇及其他乡镇户籍。
房屋:租赁城区范围内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a.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无房证明”;
b.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c.在2024年2月28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静乐县住建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和静乐县住建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无房证明”、《租赁住房协议》、静乐县住建服务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和小学毕业证。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6.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小学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
初中入学报名时须在系统中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以下证件原件照片:《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或网签合同或有效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和小学毕业证。
系统初审通过后,由教育体育局将适龄生信息推送到学校,家长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带系统中上传的证件原件到学校审核。
小学:三中附小、利民小学、爱乐小学
初中:静乐二中、静乐三中
7.入学报名有关房屋所有权证、户籍、征迁房、扶贫移民安置房子女等情况的说明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须出具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交房手续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或交房手续证明材料,到学校办理。
(3)新建小区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现未交房而租房居住的居民子女,可提供网签合同、开发商出具未交房的证明代替无房证明。
(4)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静乐县住建服务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5)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6)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由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
(7)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8)户籍问题
a.适龄儿童新生入学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
b.父母户籍不在静乐县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
c.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
六、补充说明
1.未按时在网上招生系统报名的学生,符合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生,未按规定时间在忻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系统报名、填报适龄生个人信息的学生,请家长于8月22、23日拿报名入学所需证件原件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
2.民办学校严格按照市、县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人数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招生人数不超过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5%。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通过忻州市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平台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教育体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情况。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全部实行电脑摇号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
如有学生未报到产生招生计划缺额,按摇号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被摇中且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户籍和房产信息的适龄生,可继续参与服务范围内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摇号由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摇号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七、咨询电话:7822563
静乐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