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直学校,各联合学区、幼儿园,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一、各校校长要时刻保持对安全工作的高度敏锐、高度警惕和高度戒备,切实履行好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确保不出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二、近期内对校舍、围墙、各类用电设备、取暖设备、体育设施等,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检查,有隐患及时排除,不留余地、不做迁就。建好隐患整改台账。
三、确保消防、安保、照明、供电等设施正常有效,有损坏及时修复。
四、校内楼梯、通道不准有积水、积冰、积雪,严防地面湿滑导致人员摔伤。及时清理校园内积水、积冰、积雪。
五、部分学校教师使用火炉、电暖气、电褥子取暖,要严防煤气中毒、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六、寄宿制学校要抓好双休日留校学生管理,抓好回家学生的往返乘车安全。遇雪天不要轻易让学生回家。在寄宿学生回家往返节点上,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七、增强安全教育的针对性。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规范交通行为,坚持靠右行,不闯红灯,不逆行,骑车要慢行、不带人,不在马路上追打嬉闹;上下学、节假日不到结冰河面、池塘上行走、滑冰,“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要严防火灾和炸伤。
八、向全体教师、安全管理人员传达好、宣传好近期省市下发的几个安全工作文件,通报近期发生的校园安全事故,抓好安全警示教育。
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