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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各招委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

2012年05月31日 18:03:32 来源:山西省静乐县教育局 访问量:651

 

 

静乐县招生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各成员单位职责的

             

 

各招委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在高考期间的工作职责,落实目标责任,做好我县今年的高考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及《忻州市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忻市招委字[20121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静乐县招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现通知如下。

一、招委各成员单位职责

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  按照“精心组织,完善措施、严格要求、严明纪律”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要明确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职责,采取“人防和技防”并重,“严防和严打”结合的办法,健全考试组织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做好高考考务、考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保密室、考点、考场的标准化建设。抓好主考、副主考和监考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对全体考生进行考前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教育考生诚实应考、诚信做人,创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保证2012年高校招生考试平稳、安全、有序进行。协调处置涉及高考的各类突发事件。

监察局  直接参与监督高考的全过程,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加大对考风考纪的纪检监察力度,加大对考试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接待和处理好有关高考的来信来访,提前化解矛盾,为高考保驾护航。

财政局  保障高考资金到位,确保招办办公经费、会议经费等及时到位,为保密室、考点、考场标准化建设和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及考试所需设备提供资金保障。

卫生局  做好高考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以及传染病防范工作,提供高考期间对考生及工作人员的紧急医疗救助。负责考点、考场、学校的卫生防疫工作,对考生集中食宿的食堂、餐馆、旅馆进行卫生防疫检查,保证考生及全体工作人员的食宿安全。处置涉及高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保密局  按照保密规定监督检查、验收试卷保密室及考点保密室,协助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局和招办搞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保密工作万无一失,处置涉及高考安全保密的突发事件。

宣传部  在招委统一领导下,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道高考工作的政策、法规、信息,报道高考期间的先进事迹,为考生创造和谐的舆论环境,并进行舆论监督。对外宣传必须统一口径,防止炒作、制作虚假宣传及有害新闻。

公安局、交警队  负责做好高考期间的安全保卫和考点周边的交通管制工作;负责考区内的交通疏导,提供紧急情况下的考生交通服务。公安局必须派一名副局长亲自带队,负责市县之间试题卷接送,保证试卷运送,交接的安全;对考点、保密室周围进行巡逻,加强考点周围的治安防范,加强对考点周围的高科技作弊手段的防范;加强交通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考生、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正常履行职责;保证高考期间的交通畅通,特别是考点周围禁止汽车鸣笛,考点周围的路段要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创造安全有序的高考环境。

住建局  负责做好考点周边各建筑施工单位的管理工作,考试期间一律不得进行施工,为考生提供良好的考试、休息环境。

环保局  负责考试期间消除考点周围和考生住所的环境噪音,为考生提供安静的考试、休息环境。

供电支公司  提前对各考点用电线路进行检修维护,保证高考期间试卷保密室、考点、考场的安全供电,制定好因自然灾害造成突(偶)发停电的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电力故障的应急准备故障。保证考生填报志愿期间的正常供电。

通信公司(联通、移动、电信)  提前检修通讯线路设备,做好设备的安装调试,保证高考期间保密室、值班电话(传真)、考点的网络和通信畅通。及时删除网上的有害信息,切实保障考生填报志愿的网络畅通。

邮政局  负责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信件和考生录取通知书的及时准确投递。

本文件未专列的招委成员单位要根据自己的职能做好高考保障工作。

二、落实责任,协调联动,保证圆满完成高考任务

1.招委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招委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高考期间所担负的职责,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精湛的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

2.制定必要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精心安排部署,有序、有效开展工作;遇突发事件能临危不乱、有效处置,把事件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以服务高考、服务考生为宗旨、以办好平安高考为目的,各司其职,各负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招委统一领导、单位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

4.各成员单位参与高考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高考期间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值班制度,主要领导24小时开启手机。应急预案一旦启动,各单位要坚决服从指挥调遣,迅速开展工作。

特此通知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编辑:周小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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