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政教督办函〔2018〕76号
忻州、长治、临汾市人民政府,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山西师范大学:
依据年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总体工作安排,在3月22日至4月4日、5月23日至6月2日两次省级督查的基础上,我办定于近期再次派出三个督查组分赴9个县(市、区)进行第三次省级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三次省级督查时间
8月31日至9月9日。
二、第三次省级督查人员组成
详见附件。
三、第三次省级督查内容
(一)贯彻2018年5月30日省委召开的义务教育均衡达标工作座谈会、2018年6月19日骆惠宁书记在全省攻坚深度贫困现场推进会上的讲话和2017年11月10日省政府召开的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扫尾攻坚会以及张复明副省长多次批示指示精神以及问题清单整改落实情况。
(二)目前仍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薄弱环节。
(三)下步需进一步完善的刚性措施。
四、第三次省级督查方法
持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通过听取县级政府主要领导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及学校进行实地印证等方式进行。
五、第三次省级督查相关要求
(一)县级政府要做好省级督查各项工作衔接及工作条件、车辆保障工作。
(二)省级督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教育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
(三)省级督查往返及督查期间要确保安全。
附件:第三次省级督查人员组成
本通知由有关市教育督导部门负责转发相关县(市、区)教育局,要求迅速报告同级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3日
附件
第三次省级督查人员组成
第一组:
督查范围:忻州市偏关县、静乐县,临汾市尧都区(含临汾市市直中小学,山西师范大学实验小学、山西师范大学实验中学,临汾红丝带学校)。
督查人员:省督学吴运通
省督学张春生
第二组:
督查范围:长治市武乡县、沁县(含沁县师范附属小学、沁县中学)、屯留县
督查人员:省督学康天明
省督学赵福斗
第三组:
督查范围:长治市黎城县、潞城市(含长治市第十三中学)、平顺县
督查人员:省督学顾埃荣
省督学李飞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