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校外培训治理及“监管护苗”专项行动的公告
为持续深入做好“双减”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假期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而有意义的假期,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禁无资质办学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任何形式的校外培训。
凡是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开展培训。(家长可通过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看证照齐全具备培训资质的机构)
二、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打擦边球”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面向3—6岁学龄前儿童的培训机构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在居民楼、酒店、商务楼、出租房屋等场所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幼小衔接”“小升初”“初升高”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研学、夏令营、托管班、教育咨询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三、严禁校外培训机构超经营范围培训、违规倾销课时、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恶意涨价;严禁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5000元。请家长务必与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远离“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和违规培训,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培训机构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加强暑期日常管理,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要做好培训材料审核,加强从业人员资格审核,完善入职查询制度,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
五、联合执法工作组将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拉网式巡查检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全覆盖。在依法整治非法校外培训机构过程中,对不听劝阻继续经营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凡拒绝、阻挠或暴力妨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主动参与打击违规培训行为,发现线索积极举报。
学科类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教科局****
艺术类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文旅局****
体育类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卫健体中心156****0595
科技类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教育科技发展中心****
市场监管服务中心: 12315
静乐县“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7月24日